异议股东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有哪些程序

桐乡律师 2025-04-10
法律分析:
(1)公司特定决议是基础,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重大事项的决议,会对公司发展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这是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的前提。
(2)股东表示异议是关键,在股东会会议表决时投反对票,明确表达自己对公司特定决议的不同意见。
(3)书面请求是必要步骤,股东需在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为双方就股权收购价格进行协商提供了时间和机会。
(4)诉讼是保障手段,若六十日内未达成协议,股东可在九十日内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确定合理收购价格,确保股东权益最终得到维护。

提醒:
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时要注意时间节点,错过六十日书面请求和九十日诉讼期限可能影响权益。不同案情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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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异议股东顺利行使回购请求权,以下建议可供参考:
(一)公司应及时准确地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并将相关决议内容清晰传达给全体股东,确保股东了解情况。
(二)股东在股东会会议表决前,要充分了解决议事项,若有异议,在表决时果断投反对票,并保留好投票记录等相关证据。
(三)股东要牢记时间节点,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收购股权的请求,且明确表达合理价格诉求。
(四)若六十日内未达成协议,股东要在九十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持自身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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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作出特定决议:涉及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重大事项。
2.股东表示异议:在股东会对上述事项表决时,股东投反对票。
3.股东书面请求:决议通过60日内,股东书面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收购股权。
4.提起诉讼:若60日内未达成协议,股东可在决议通过90日内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定收购价。这保障了异议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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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要按公司作出特定决议、股东表示异议、股东提出书面请求的程序进行,若未达成协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诉讼。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作出像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重大决议时,股东若持反对意见,可按法定程序行使回购请求权。先是公司作出特定决议,接着股东在表决时投反对票表示异议,之后在决议通过六十日内书面请求公司收购股权。若六十日内未达成协议,九十日内可向法院诉讼确定收购价格。这一程序为异议股东在公司重大决策与自身利益冲突时提供了权益保障。如果您在实际中遇到了类似的问题,不清楚如何操作或对程序有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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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程序保障其合法权益。当公司重大决策与股东利益相悖时,股东可按此程序维护权益。
1.公司作出特定决议。公司需就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2.股东表示异议。在股东会会议对上述事项表决时,股东投反对票。
3.股东提出书面请求。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书面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4.若六十日内未达成收购协议,股东可在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确定合理收购价格。

建议公司提前做好信息披露,让股东充分了解重大事项;股东要及时行使权利,避免错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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